2023年7月28日,歐盟官方公報發(fā)布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(guī)(EU) 2023/1542,并廢除了2006/66/EC指令,自公布后的第20天(2023年8月17日)生效,新法規(guī)規(guī)范了電池從生產到再利用和回收的整個生命周期,并確保其安全,可持續(xù)和具有競爭力,對電池相關企業(yè)具有極大影響。
新電池法規(guī)適用于所有類別的電池,即根據電池的設計用途分為五類:便攜式電池(portable battery),LMT電池(輕型運輸工具電池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),SLI電池(啟動、照明和點火電池starting,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),工業(yè)電池(industrial battery)和電動汽車電池(electric vehicle battery)。
(EU) 2023/1542新電池法規(guī)針對這5大類型電池,從以下方面提出了詳盡的要求:
可持續(xù)性和安全性:包括有害物質限定,碳足跡,再生材料,性能和耐用性,電池可移除和更換,安全等。
·標簽信息;
·盡職調查;
·廢舊電池管理;
·電池護照;
·綠色公共采購。
新規(guī)中提到除滿足歐盟REACH法規(guī)附錄XVII和歐盟ELV指令規(guī)定的有害物質要求外,電池中不得含有下表規(guī)定限制的物質:
a.汞(Hg)≤5ppm
對于電池,無論是否被安裝在電器、輕型運輸工具或其他車輛中
b.鎘(Cd)≤20ppm
對于便攜式電池,無論是被安裝在電器、輕型運輸工具或其他車輛中
c.鉛(Pd) ≤100ppm
便攜式電池,無論是否被安裝在電器中
標簽信息:
一般信息:所有電池標簽上附有制造商信息、電池類型、化學組成,除鉛、鎘、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質、關鍵原材料等10項內容;
容量信息:可充電便攜式電池、LMT電池和SLI電池應在標簽上標明容量信息,且不可充電的便攜式電池還應標明最小平均持續(xù)時間且標有“不可充電”;
二維碼:電池應附二維碼,對于不同類型電池,二維碼包含的信息不同;
電池單獨收集符號:垃圾桶標識,鎘超過0.002%或含鉛超過0.004%的電池應在垃圾桶標識下增加相應的化學元素符號;
CE標識:所有電池在投放市場前應加貼CE標識。
歐盟ce的電池新法規(guī)2023年8月17號正式生效就講到這里了,更多認證信息可點擊藍亞技術BlueAsia官網了解:http://m.lajollautc.com